案情概述
深圳市超维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开发和生产电子礼品、赠品和LCD钟的外向型出口企业。
2003年4月,超维公司在香港展览会上,发现两家公司在仿制其专利产品,展会后又发现三家公司也在仿冒其产品。其后,发现广州经销商在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分析认为案件的关键是查找到侵权工厂。通过广州的销售商锁定福建新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和漳州市恒丽电子有限公司两家侵权生产工厂。
经过调查收集证据,2003年9月10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要求停止侵权、销毁模具和赔偿经济损失,并申请了证据保全;被告在答辩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经过审议,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专利权的决定。
法院判决
因证据确凿,被告无从抵赖。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两被告均同意不再生产销售与原告专利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并对原告作出经济赔偿。
维权经验
1、做足前期工作;
2、到目标市场的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
3、在海关备案;
4、展会打架;
5、与擅长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事务所长期合作;
6、主动出击,决不手软;
7、长期坚持。
律师点评
1、超维公司成功维权是其长期重视专利权保护的结果;
2、侵权事实发生后,为实现诉求,被侵权人应积极举证;
3、国家为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实施更严厉的刑事制裁,完善知识产权立法。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
电话:(+86-755) 2583 0258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地王大厦63楼